培养目标: 本专 业 秉承北大“有专长、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宗旨,结合 在师资队伍、学生来源、课程设置、教学设施、学术成果等方面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培养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金融业务工作的能 力,熟悉金融相关专业的原理性知识,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运用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金融和其他领域工作的人才。从大学三 年级选择专业开始,专业培养方向主要侧重于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公司财务、投资学与资本市场等领域。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制: 学制 4 年,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选课要求 : 准予毕业总学分: 140 学分,其中: (1)必修课程: 86 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 61.4% 。(包括:全校公共必修 34 学分,全院必修 32 学分,专业必修 20 学分) (2)选修课程: 51 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 36.4% 。其中包括: 分类选修课: 15 学分(其中: A 类 3 学分, B 类 3 学分, C 类 3 学分, D 类 6 学分) 全校性通选课: 16 学分(尽可能在前两年完成) 任意选修课程: 20 学分(可跨院系、跨学科选修相关课程) (3)毕业论文: 3 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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